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根据闽人发〔2005〕26号文精神,决定分期举办电子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研修班,教务工作由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参加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职称评定的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民营机构中从事电子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内容
形式:采用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内容:《电子政务教程》、《电子商务概论》(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5年7月23日~24日、25日~31日(自学),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15日;
第二期:2005年8月13日~14日、15日~21日(自学),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5日;
第三期:2005年9月3日~4日、5日~11日(自学),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6日;
第四期:2005年9月24日~25日、26日~30日(自学),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16日;
培训地点福州,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180元(不含教材费)。
五、结业
学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确认。
六、注意事项
按照福建省人事厅确保培训质量的要求,每期培训名额限定30-40人,额满为限,超额人员转入下期。报名时请携带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七、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回执请寄或传真至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原东湖宾馆2号楼415室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邮编:350001。
联系人:黄丽星
联系电话:0591-87430171、传真:0591-87430197
附件: 《电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