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闽信监〔2004〕41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处,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审计厅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闽政办〔2003〕147号),进一步做好我厅的内部审计工作,发挥我厅内部审计在财政预算收支监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反映与控制财务活动和源头治腐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对做好我厅内部审计工作提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国《宪法》确立了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收支的监督”、“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审计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卫士”,是领导正确决策的基础之一。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的财政经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我厅内部审计是强化厅财政资金管理的需要,是促进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科学、高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规范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促进加强内部经济管理和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会计制度以及在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处室、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二、健全内审机构、切实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原则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但鉴于我厅和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限,规模不大,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的条件尚不成熟。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可授权财务部门之外的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精神,成立由监察室牵头的内部审计小组。审计人员可由厅监察室和财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抽调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参加。
三、明确审计对象、内容,努力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厅机关内部审计对象,为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和有投资隶属关系的经济实体、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处、系统内运用行政赋予的职能为行业服务的学会、协会以及经组织批准任命兼任主要负责人所在的社会团体和经济组织。上述单位年度终了,必须将本年度财务报告抄送厅内部审计小组备案。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内容,为财务收支年度审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包括重大资金安排、重大基建工程、大宗政府采购)等。
内部审计小组要根据厅党组中心工作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以及各单位年度财务报告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和内容,制定审计工作年度计划,凡列入审计的单位原则上每两年审计一次。审计工作要体现创新务实的精神,科学确定不同时期审计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力争逐步从单纯的财政预算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项目投资审计转变,由管理型向监督服务型转变,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四、正确把握内部审计重点
(一)继续搞好财务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其他专项审计的基础,搞好财务收支审计意义重大。其具体内容包括:
(1)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2)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3)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重大基本建设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5)债权债务情况;
(6)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管理使用情况;
(7)与财务收支相关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继续开展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对领导人员执行国家经济政策以及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和个人廉洁自律等到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促进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源头治腐。具体内容包括:
(1)执行 “收支两条线”或“票款分离”规定情况;
(2)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问题;
(3)是否存在私设 “小金库”问题;
(4)是否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5)领导干部个人经济上是否有不廉洁行为和其他经济问题。
(三)积极开展管理审计和资产投资审计。以揭隐患、促管理、控制过程为目标,围绕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开展审计,评价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务管理和预算内外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严格执行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促进财政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实现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具体内容包括:
1.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及其科学性与有效性
(1)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经过民主程序与集体研究决定,并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
(2)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
(3)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
(1)是否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2)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3)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正确、有效执行。
(四)需要延伸审计的重点单位
(1)有接受被审计单位财政资金拨款的单位;
(2)重大经济决策执行单位;
(3)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要求延伸检查的单位;
(4)有举报被审计对象且线索基本清晰,需要检查的单位。
五、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和审计质量
规范审计工作。一是征求意见要充分,对事实的认定要取得一致意见,使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内部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要着重分清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决策责任和执行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三是要配备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策法规、管理知识以及计算机辅助培训等。要坚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机关和省内部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后续教育的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尽快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二ΟΟ四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