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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的通知

2005-07-22 17:58:00.0

闽信监〔2005〕99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设区无线电管理处、信息教育中心、无线电监测站: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厅电子政务建设,把我厅机关网站(包括厅外部网站、内部网站[简称OA网])建设成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成为推动机关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现就厅机关电子政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凡是能在网上办理的公务,都要在网上办公,如外部事务(外网)、内部事务的公文传阅、批办、会议通知、工作通报等(OA网)。除出差外,厅机关在岗人员每天上、下午至少登陆OA网一次,及时阅处相关文电。
    2.公文签发实行双轨制。从6月1日至8月31日(为OA网试运行期),各处(室)除按传统纸质方式拟文、审核、会签、审批外,同时,整个流程还要在厅OA网上同步流转。否则,厅办公室审核人员对纸质公文有权拒签,退回重办。9月1日起,停止纸质办文,所有公文办理实行电子化。
    3.网站各栏目信息内容原则上按职能分工,由各职能处(室)负责提供。各处(室)信息员必须及时提供信息,业务处(室)每周至少提供两条信息,其它处(室)每周至少提供一条信息。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
    4.网上办公由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厅效能办、监察室负责监督,各相关处(室)配合。在运行中有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厅效能办反馈。
 
 
 
                                                          二○○五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信息产业  电子政务  通知
  抄送:厅领导。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5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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