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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机关

2006-05-25 14:30:00.0

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机关
 
   我省具有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权的机关有3家: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州、厦门市人员所持因公护照(通行证)分别由福州、厦门市外办签发,我省其他人员所持因公护照(通行证)由省外办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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