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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机关
2006-05-25 14:30:00.0
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机关
我省具有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权的机关有3家: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州、厦门市人员所持因公护照(通行证)分别由福州、厦门市外办签发,我省其他人员所持因公护照(通行证)由省外办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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