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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

2006-05-25 14:32:00.0

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

    我省具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部门有16家,分别是:省委、省政府、省外办、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外贸中心集团、福州市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人民政府、莆田市人民政府、三明市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宁德市人民政府以及厦门市外办。

    各审批部门只能审批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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