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发〔2006〕14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闽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快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2]88号), 现就做好2006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师考评的工种范围及职数控制
按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总数的3%掌握。2006年度开展工人技师考评的工种范围为15个行业的68个工种岗位,下达职数为725个(见附件一)。
二、申报技师的条件
(一)申报工人技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2、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或高中学校以上毕业。对于在197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今年申报技师学历可适当放宽到初中毕业。
自2009年起,申报工人技师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高职)或大专(高职)以上文化程度。
(二)对于获得下列三项有关先进奖励、发明革新及竞赛获奖荣誉之一的技术工人,可提前两年申报技师任职资格:
1、在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省部级以上的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个人前十名或地市(厅局)级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个人前三名。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地市(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技术成果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三)取得工程师、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长期在生产一线本职业岗位工作和长期在职业技术学院(或技工学校)教学一线从事实习指导教学的人员,可申报相对应技术工种的技师。
三、技师考评的程序
(一)申请与审查
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对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公示,并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省属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处汇总后,将汇总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二)报省人事厅;设区市、县(区、市)所属的单位,由各设区的市人事局审核汇总造册后报省人事厅。申报人员的材料应专人专袋,并在袋上注明申报材料情况。经省人事厅审核符合申报技师资格的人员,通知参加培训考核。
申报技师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材料如下:
1、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高级工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申报表》一式两份。
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一份。
5、《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三)一式十份。
6、《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证书》(须签注2006年参加岗位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7、技术经验总结(即本人对多年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或对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实践操作问题的理论总结,能充分体现个人的技术理论水平)或论文一篇。
8、有关的工作成果或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9、破格申报的,加附有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考核
培训采取脱产、半脱产和业余自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累计总课时不得少于240个课时(其中脱产培训课时不少于120课时)。培训使用指定的教材。
考核由省工考办和省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课程、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三个部分。
对于去年已进入评审程序,但没有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若今年参加考核,可以在理论、技能两科成绩中各加5分计入总分。
若申报某工种岗位的人数少于10人,则该工种暂不进行培训考核。
(三)综合评审
参加技师考核的人员,根据理论和技能两门课的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后,按岗位职数与参加评审人员数1:1.2的比例进入综合评审程序。
若申报某工种岗位的人数少于该工种所下达的岗位职数,则按申报人数与职数的1.2:1的比例重新确定该工种职数。
其中,对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程序,此类人员的岗位职数专项单列。若通过评审,仅具备技师任职资格但不进行聘任。
综合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评阅论文及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其职业态度、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和审查,力求熟悉评审对象的情况,严格考评,确保评审质量。
综合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投赞同票的须达到出席评审成员总数(至少7人)的2/3以上(含2/3),方为通过。若按职数比例进行投票表决,出现个别被评审人员票数相等情况以致无法淘汰时,则票数相等的人员再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各行业技师评审小组在全部评审程序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审批。审批之后,由省人事厅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即取得工人技师的任职资格。
四、技师的聘任
技师的聘任按《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中聘任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文规定执行。
五、具体问题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本文下达之日起至2007年1月10日。
(二)收费
技师的培训考核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和工种重新分类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2003]费41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时请交纳报考审核管理费、材料费共150元。
工人技师的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一:《2006年技师评聘试点工种范围及职数》
附件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请到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请到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 工人考核 技师 评聘 通知
抄送: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省效能办,省政府公报,省档案馆(2份)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一:
2006年技师评聘试点工种范围及职数
|
行业 |
工 种 |
技师职务名称 |
职 数 |
|
交通 |
汽车驾驶员 |
汽车驾驶技师 |
80 |
|
汽车维修工 |
汽车维修技师 |
8 | |
|
公路养护工 |
公路养护技师 |
8 | |
|
船舶轮机(电工) |
船舶轮机技师 |
8 | |
|
林业 |
造营林工 |
营(造)林技师 |
50 |
|
木材检验工 |
木材检验技师 |
10 | |
|
林业检查员 |
林业检查技师 |
8 | |
|
广播 电视 |
电视摄录像机械员 |
电视摄录像整备技师 |
5 |
|
电视发射值机员 |
广播(电视)技师 |
60 | |
|
中短波机务员 | |||
|
调频广播机务员 | |||
|
有线广播电视线务员 | |||
|
有线广播电视机务员 | |||
|
水利 |
` 水文勘测工 |
水文勘测技师 |
5 |
|
闸门运行工 |
水利工程管理技师 |
15 | |
|
水工监测工 | |||
|
河道修防工 | |||
|
渠道维护工(灌排工程工) |
农田水利技师 |
30 | |
|
灌区供水工(灌溉试验工) | |||
|
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 | |||
|
水土保持工 | |||
|
继电保护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 |
电气检修技术技师 |
5 | |
|
变电检修工 (电气试验工) | |||
|
电气值班员 |
输配电工程技师 |
10 | |
|
送电线路架设工 | |||
|
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 |
水电站电力设备技师 |
10 | |
|
建设 |
花卉工 |
园林技师 |
40 |
|
绿化工 | |||
|
育苗工 | |||
|
植物保护工 | |||
|
描图工 |
描图技师 |
5 | |
|
质量 技术 监督 |
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 |
计量检定技师 |
5 |
|
压力真空计量检定工 | |||
|
天平砝码计量检定工 | |||
|
流量计量检定工 | |||
|
化学检验工 |
产品质量检验技师 |
5 | |
|
材料力学性能检验工 | |||
|
锅炉工 |
锅炉技师 |
8 | |
|
机械 |
钳工 |
钳工技师 |
10 |
|
车工 |
车工技师 |
20 | |
|
铣工 |
铣工技师 |
10 | |
|
维修电工(电工) |
维修电工技师 |
60 | |
|
测绘 |
航空摄影测量工 |
测绘技师 |
10 |
|
工程测量工 | |||
|
地形测量工 | |||
|
地图制图工 | |||
|
农业 |
果树工 农艺工 |
农艺技师 |
30 |
|
蔬菜工 | |||
|
茶叶工 | |||
|
食用菌生产工 | |||
|
畜禽饲养工 |
畜牧兽医技师 |
20 | |
|
兽医防治员 | |||
|
动物检疫检验员 | |||
|
养蜂工 | |||
|
兽医生物制品制造工 | |||
|
兽医生物制品制造工 | |||
|
地矿 |
钻探工 |
钻探技师 |
15 |
|
贸易 |
商品购销员 |
商品经营技师 |
30 |
|
商品保管员 | |||
|
印刷 |
平版制版工 |
印刷技师 |
10 |
|
电脑排版工 | |||
|
接待 服务 |
餐厅服务员 |
餐厅服务技师 |
10 |
|
客房服务员 |
客房服务技师 |
10 | |
|
中式烹饪师 |
中式烹饪技师 |
25 | |
|
体育 |
场地工 |
体育场地技师 |
5 |
|
其它 |
摄影师 |
指导摄影师 |
5 |
|
文秘资料员 |
文秘资料技师 |
30 | |
|
财务会计员 |
财务会计技师 |
50 | |
|
合计 |
|
|
7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