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PRC
关于召开2006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评审会议的通知
经基金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2006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重点项目专家评审会议将于7月29日至8月2日,在北京万寿庄宾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单位:
根据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推荐及基金管理办公室行业初审意见,拟定以下项目参加答辩(见附件),请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知所辖单位参加答辩,并传达答辩要求。
二、答辩时间:
上午答辩时间为8点到12点,下午答辩时间为2点到6点。
三、答辩地点:
北京万寿庄宾馆(原中组部招待所)综合楼(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电话010-68133322)
四、答辩要求:
1. 答辩单位应在评审会开始前(上午8点前,下午2点前)到场。会场外设休息室,答辩单位到场后在休息室内等候,以便会务人员通知答辩。答辩单位听从会务人员安排,按答辩顺序依次进入评审会场。
2. 每个单位答辩时间为十五分钟,其中十分钟单位答辩人主讲,五分钟专家提问,请严格控制时间。进入会场的答辩人建议包括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人数控制在三个人以内。答辩单位做演示请自带笔记本电脑,会场提供投影仪。答辩单位答辩完毕后即行退场,不得在会场外逗留。
3. 答辩单位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影响专家公正评审。如有违反评审纪律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欢迎监督和举报。
4. 答辩单位食宿自理,由于目前是旅游和会议旺季,宾馆住宿比较紧张,建议答辩单位提前预订附近宾馆房间。
一、答辩单位:
根据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推荐及基金管理办公室行业初审意见,拟定以下项目参加答辩(见附件),请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知所辖单位参加答辩,并传达答辩要求。
二、答辩时间:
上午答辩时间为8点到12点,下午答辩时间为2点到6点。
三、答辩地点:
北京万寿庄宾馆(原中组部招待所)综合楼(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电话010-68133322)
四、答辩要求:
1. 答辩单位应在评审会开始前(上午8点前,下午2点前)到场。会场外设休息室,答辩单位到场后在休息室内等候,以便会务人员通知答辩。答辩单位听从会务人员安排,按答辩顺序依次进入评审会场。
2. 每个单位答辩时间为十五分钟,其中十分钟单位答辩人主讲,五分钟专家提问,请严格控制时间。进入会场的答辩人建议包括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人数控制在三个人以内。答辩单位做演示请自带笔记本电脑,会场提供投影仪。答辩单位答辩完毕后即行退场,不得在会场外逗留。
3. 答辩单位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影响专家公正评审。如有违反评审纪律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欢迎监督和举报。
4. 答辩单位食宿自理,由于目前是旅游和会议旺季,宾馆住宿比较紧张,建议答辩单位提前预订附近宾馆房间。
200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