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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产业厅机关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征集提案的通知

2007-04-10 18:11:00.0

各位代表:
        第二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07年4月上旬召开,为使职工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为信息产业的发展献计献策,进一步提高质量,为此,将本次职代会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参考内容
        1.关于如何结合本产业的特点,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2.如何推进实施“十一五”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如何以项目带动战略,构建产业支撑体系?如何推进“3618”工程?如何扶持壮大民营企业?如何培植产业新的增长点,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3.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提高职工自身素质,提高办事能力?
        4.如何增强服务意识,如何做到贴近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贴近百姓和我厅服务对象关注的事?
        5.如何搞好厅机关的民主管理?
        6.关于实现“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建设性意见和办法。
        7.干部、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提案的要求
       1.提案要一事一案,不要在一份提案上写几件事。
       2.提案与一般性说明意见不同,不能把意见和要求当成提案,要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能办到并且属于本厅有关部门职权范围能决定的问题,否则不能作为提案,更不能立案。
      3.书写提案时,请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字迹要清楚,请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用铅笔。
      4.书写提案时,“案由”力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明确,符合实际,既有问题和建议,又有解决的办法。
      三、提案征集的时间和方式。
       各代表于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办法形成书面提案,由各组长收齐后,于4月3日(星期二)下午17:30分之前送到职代会筹备领导办公室进行初审。一是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退回给提案人并讲清原因;二是对属于本代表组能自行落实的,落实后直接反馈给提案人,并报机关工会办公室备案;三是将初审后的提案认为可立案的直接报厅机关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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