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息产业厅开展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活动 |
| 2007-05-22 11: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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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颁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并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信息产业厅下发了《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开展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并购买了《处分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全体公务员,要求各单位领导要按照厅里的统一部署,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本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要安排足够的时间,原原本本地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记录、有交流、有成效,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从我做起,时时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 其次,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和本人实际,认真对照,查找问题,加以整改,特别要克服和解决好卢展工书记最近提出的“六个不”(即不学习、不作为、不自律、不正派、不公道、不团结)现象,做到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学习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学习与依法行政相结合。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习成效。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干部职工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存在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通过学习,使《处分条例》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公务员的一面镜子、一种规范,从而做到严以律己,勤政为民,真正当一个人民的好公仆。(厅监察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