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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我省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

wjc 2007-07-05 17:50:00.0

 
 
                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我省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自主创新、培育世界名牌精神,深入落实商务部、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扶持出口品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商务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自主出口品牌出口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通知》,大力推进我省自主品牌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等十厅局《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经省外经贸厅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保”)共同研究,特制定我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一、建立业务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福建信保各地营业机构相衔接的信贸协作机制,加强与福建信保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福建信保通报当地出口名牌企业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协助安排福建信保与当地出口名牌企业的联系和接洽,并跟进当地出口名牌企业的投保进展情况。福建信保要根据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当地出口名牌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开展国际化经营的情况。
    二、实行出口名牌扶持发展政策。省外经贸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出口品牌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我省出口名牌企业。实行特殊的保费扶持政策。各市、县(区)外经贸局也要向当地政策部门积极争取相应政策。
    三、实施倾向性的承保政策。福建信保要针对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推荐的“出口名牌”企业,列入重点支持客户,制定专项服务计划和个性化的承保方案;实行倾斜性的费率扶持政策,原则上对评为部、省级的出口名牌企业,其费率比正常情况给予适当的下调;优先满足企业的信用限额需求,优先安排“信保通”网上业务操作及服务系统,建立快速投保和理赔通道;对出口名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采取“特事特办、加快受理”的方式尽量予以满足。
    四、提供相配套的增值产品和服务。福建信保要根据出口名牌企业海外发展战略,扩展风险管理链条,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帮助企业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以买家为中心的信用管理体系,为其提供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市场风险预警信息、风险管理建议书、出运前风险保障等增值服务。优先办理担保、海外投资保险、中长期保险。
    五、加大对出口名牌的融资支持。福建信保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和沟通,构建出口和投资融资支持平台,帮助我省出口名牌企业疏通出口融资渠道,优先安排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对“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承包工程、成套设备出口等提供个性化的配套服务,切实解决出口名牌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
    六、加大各项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做好向当地政府的专题汇报工作,积极配合福建信保各营业机构开展多形式、多主题的业务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当地出口名牌企业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这一金融工具,有效地规避出口收汇风险,提升信用等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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