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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内部审计的通知

2007-08-28 08:04:00.0

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直属各单位、省电子信息教育中心: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闽信监[2004]41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直属各单位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审计中介机构:福建中诚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审计范围: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国家、省武夷山监测分站基建项目审计待工程全部竣工并决算之后另行安排。
     三、审计内容:
    1、审计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及其主要构成;
    2、2006年12月止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3、对外投资情况,截至2006年12月债权债务挂账情况及原因分析;
    4、财务收支的内容、标准、范围是否按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执行;
    5、检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内控制度等执行情况;
    6、检查厅机关工作人员在被审单位执行廉洁从政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7、检查在审计期内被审单位职工福利的经费来源及发放情况(包括发放总额及人均水平);特别要检查是否有违反(中共中央厅字[2005]10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即从2005年6月起,“不准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8、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综货物采购是否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2006年8月始小型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或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和工程服务是否按《福建省信息产业厅货物采购和工程服务内部招标管理办法》(闽信监[2006]254号)实行内部招标;
    9、房租收入及处理情况;
    10、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看是否专款专用)
    11、工会账收支及结余情况;
    12、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职务消费、福利津贴、车辆使用等)情况;
    13、审计报告中需反映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或建议;
    14、上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需要反映的其他问题。
    15、“三所一校”要增加2006年经济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的确认。
    四、审计时间初步安排:8月上旬,省监测站、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8月中旬,南平、三明市无线电管理局,光研所,电子所;8月下旬,宁德、莆田无线电管理局,教育中心,监督检验所;9月上旬,省信息技术学校,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9月中旬,泉州、厦门、漳州无线电管理局。
    五、具体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进一步增强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年度审计,及时发现本单位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纠正。财务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审计期间要主动提供各项会计资料和信息,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信息产业 审计 通知
抄送:省纪委、省直纪工委。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7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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