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信息化 -> 动态信息 【字体:】【打印】【关闭

关于报送2008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8-02-13 10:42:00.0

 

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全电办【2008】01号

关于报送2008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行业性机构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

  为做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请各单位继续认真组织好2008年度的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地方、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请按“地方抓特色、行业抓重点”的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地方或行业内的信息技术应用单位做好今年“倍增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推荐申请列入今年“倍增计划”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的主体应是信息技术应用单位;
  2、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导向;
  3、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技术水平先进、适用;
  4、申报的项目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二、申报的材料
  1、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报送推荐项目的公函(含项目计划汇总表);
  2、申报单位申请列入今年“倍增计划”的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
  3、所有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光盘形式)材料各一份,两稿内容应一致。请在项目计划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项目承担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4、寄送材料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纸质稿和电子稿(光盘形式)同时送达。

  三、申报时间
  2008年度“倍增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期限为2008年3月14日,邮寄以当地寄出的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联系人:杨旭东、李俊平
  电  话:010-68208287/68208286
  传  真:010-68271654
  电子邮件:quandianban@mii.gov.cn
  邮  编:10084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附件: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立项申报指南

                    

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立项申报指南

  1、节能降耗信息管理控制系统开发及信息技术应用示范
  2、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过程信息管理控制应用示范
  3、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应用示范
  4、农业和农村地区信息技术应用示范
  5、现代服务业信息管理和业务支持系统应用示范
  6、面向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公共服务平台
  7、基于国产软硬件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示范
  8、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医疗电子等应用电子产品及系统

 

请省内有意向申报“倍增计划”项目的企业在3月10日前按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厅,由我厅向全电办统一申报。

点击下载申报材料模板

联系人:信息化推进处 卢俊辉,联系电话:0591-87563741

2003-2008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 版权所有 建设管理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榕基软件设计制作与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