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建立以先进技术标准为核心的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体系和机制;吸收和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积极申办第五届海峡两岸信息技术标准论坛。二是继续组织行业品牌评选活动,推动省内、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延伸;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在财政资金扶持、政府采购、市场融资等方面予以倾斜。三是发挥品牌企业或产品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推动其向“高、精、尖、专”方向发展,促进优势产业集群的快速形成、发展和壮大。(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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