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产业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0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 2008-06-12 12: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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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局,各直属单位,行业归口单位: 为了做好省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审工作,进一步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定于2008年10月下旬召开福建省工程技术电子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凡从事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及应用、无线电通讯、半导体及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及维修等专业,并在我省信息产业(各类型企业)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资历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资历应从聘任初级职务(助理工程师)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大专五年、本科四年、硕士2年的任职时间要求。 三、 申报评审应报送的材料 1、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 2、《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5份,(一 律用A3纸打印或复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工程技术人员(本科学历)任职期间考核登记表或任现职以来近4个(硕士学位2个、大专学历5个)年度考核表,每个年度各1份; 5、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6、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79年底前入学的可办理外语免试手续,各类型企业可免试外语外)外语成绩证明或免试申批表复印件1份; 7、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有效凭证(每个年度继续教育应达72学时); 8、毕业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奖状、奖励证书及在获奖项目中的地位与作用,所在单位证明等复印件一式各1份; 9、破格晋升条件的奖状、证书,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等材料。 10、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之前,应将《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公示时间及群众反映情况。 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职改办签章确认。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直接申报:将申报材料直接送省信息产业厅职改办进行预审; 2、网上预审:可登录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网站(www.fjit.gov.cn),进入“办事大厅”注册,填报相关表格。经省信息产业厅职改办预审后,通知申报人是否报送申报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闽价[2000]费239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六、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电子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成锵,联系电话:0591----87430161。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原东湖宾馆2号楼213室), 邮编:35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