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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意见

——闽信效〔2008〕143号
2008-08-22 10:28:00.0

厅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特提出2008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一、继续做好绩效评估,促进工作创新提升
    明确考评指标,落实绩效责任。以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年度分解任务,以及本厅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包括厅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上议定的工作事项)和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为基本内容,制定我厅2008年度绩效评估指标表,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 定期综合分析,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绩效运行分析制度,定期分析,找出不足薄弱环节,采取有效举措,努力争取各项工作比上年有更大进步,多出一流业绩。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资料案卷,重视相关文件、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厅办公室、效能办要适时督查,跟踪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本厅系统内绩效考核工作,建立评议检查制度。通过评议,推进工作,形成求真务实、注重实绩的良好导向。要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把它与行政问责、评价干部实绩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为评先评优提供依据。
    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把手”亲自抓。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优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环境、促进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厅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要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认真依法履职,坚持依法行政。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监督检查等行为要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到执法公正、文明。“对外窗口”要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清正廉洁,切实防止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腐败行为等不正之风。 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厅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对外服务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公示、承诺等制度,畅通征求意见建议、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要及时处理、整改和反馈。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满意。 认真组织政风行风评议,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纠、评、建并举,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自查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把与人民群众接触密切的“窗口”岗位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水平
    不断完善网上审批功能,推动网上办事全面开展。在现有24项网上办事项目的基础上,以无线电管理审批和“软考”网上申报为重点,着力推动我厅网上办事的全面开展,实现凡是能在网上运作的事项都应上网运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上网办事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服务对象使用网上办事系统。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遵守时限承诺,提高办事效率。要完善全厅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厅内网电子化办公系统。 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管理。厅门户网站的页面和栏目在形式上要不断完善、创新、便捷、多功能,内容上要生动丰富、及时更新。要定期开展网站栏目评比活动。要加强网站维护和安全保障,除了与榕基公司形成顺畅的服务机制外,整合本厅技术力量,明确负责单位,为及时拓展功能提供软件开发、技术保障。要加快链接上下级网站建设,完善包括厅网、福建无线电管理网站(含各管理局栏目)、福建省信息产业人才网、各直属单位网站在内的我厅网站体系。
    四、切实加强督查,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
    坚持廉政与勤政统筹推进。要加大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举措分解到我厅的任务、部省协议推进措施、本厅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各单位对不勤政、不作为的问题要给予足够重视,下气力解决那些心思不在工作上、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不正之风。 认真纠正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岗、不在状态、不在行”等问题。要对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在岗考勤等开展经常性检查,明查暗访,建立检查台账,坚持通报制度,杜绝“四岗”现象,维护机关良好形象和正常办公秩序。 广泛宣传效能建设、政风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密切与省效能办、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与当地相关部门)以及评议代表、样本对象的沟通联系,开展多种形式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对绩效评议对象样本要阶段性进行完善和调整,利用门户网站、发送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厅的职能和工作情况,增进社会各方面对我厅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宣传促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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